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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荣获全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初中组团体一等奖

2017年12月09日 16:35:44 访问量:427

忻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新明颁奖
忻府区荣获全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初中组团体一等奖


   本网讯 12月3日,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总决赛在经过三天激烈角逐后圆满落幕,我区荣获全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初中组团体一等奖,小学组二等奖。来自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的42支代表队420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忻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新明、忻州市文化局局长张振邦、忻州市文明办主任许五虎及忻州市文联、忻州电视台、忻州市语委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队和获奖个人颁奖,各参赛队的领队、辅导老师及部分家长代表观看了比赛。

   古诗文是艺术精品,民族瑰宝,也是中国文化的精髓。古诗文对于提升人的境界,丰富人的内涵、开阔人的胸襟、净化人的灵魂,启迪人的智慧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今年6月28日,市委中心组就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行理论学习。市委书记李俊明在讲话中强调,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政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忻州具有良好的基础,具备工程化、项目化发展前提,要进一步梳理优秀文化资源,实施传统文化发展工程,发扬革命精神,打造文化品牌,切实以文化人,为全面脱贫,全民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忻州市中小学生对古诗词的兴趣,夯实中小学生文化积淀。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忻州市委书记李俊明讲话精神,6月28日,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忻州市文明办决定,举办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活动。

   6月30日,忻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举办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9月17日,忻州市教育局、忻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忻州市文明办联合签发了《关于举办忻州市首届中小学生诗词大赛的通知》文件,我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积极筹备。五个多月以来,大赛组委会通过举办市、县(区)和市直各学校一系列模拟比赛,各学校通过层层选拔,我区先后举办了模拟和正式比赛,从中精选出了20选手组成小学组、初中组代表队参加了全市总决赛。经过三天8场紧张激烈的比拼后,最终忻府区代表队和忻州师院附中代表队荣获初中组团体一等奖。
    此次诗词大赛的举办,是对全市中小学生掌握古诗词能力的一次大检阅,进一步激发了中小学生学习古诗词的兴趣,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股诵读古诗词的热潮,受到了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对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中华美德教育,培育民族精神具有深远的意义。

编辑:忻府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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