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一、 各校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立即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防范暴力伤害等恶性事故的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伤害事件的处置能力。坚决杜绝伤害学生的事故发生。
二、 各校要认真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门口设立警务室,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务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建设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
三、 各校要严格执行学校出入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门卫防范工作。学校要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登记或验证制度,准确了解外人进入校园意图和动机,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学校。如发现有异常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处置。要加强上下学时段的值勤工作,每天学生上下学期间,必须要有校领导和教师在学校门口值勤。所有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上下学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和幼儿交与无关人员。配备“人防、物防、技防”的学校,要充分发挥“三防”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四、 各校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立即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排除解决。同时还要针对春季季节性特点,做好学生春游安全及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等工作。
五、 继续加大力度,加快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步伐。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专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和作息通报制度,妥善处置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维护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要把“三防”工作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点予以高度重视,要将本校“三防”建设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上报学区,抓紧落实。
新建路学区
二0一一年四月